代理商资格
1.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,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;
2.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和固定的经营场所;
3.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业务能力;
4.在经营范围中具备销售代理产品的资格;
5.有诚实的信用、极高的合作热情和极强的责任心;
6.认同我们的经营原则和代理商政策。

代理商区域划分
1.代理分为一级代理商(省级总代理)、二级代理商(市级总代理)、一般代理商(批发商、经销商)。代理商以年销售额决定代理级别,享受相应政策。
2.每个省最多发展一家一级代理商(如有特殊需要需要发展第二家时,必须经过第一家一级代理商的认可),二级代理,一般代理不限。
3.总代理商负责发展该地区的下级经销商、批发商(每地区不低于3家经销商、批发商),价格、售后服务要遵从总公司的有关条款规定,否则,造成地区市场价格混乱、售后服务质量无法保证等后果的,由有关总代理商负责,同时总公司有权收回在当地的授权。

代理条件和价格体系
1.一级代理商(省级总代理)年销售额应达120万;
2.二级代理商(市级总代理)年销售额应达60万;
3.一般代理商(批发商、经销商)起订金额2.5万以上;
4.以公司制定的最新的一级代理价格为基础。(详见《产品报价单》)

奖励机制
1.代理商实行年终返点政策,年销售额60万以下业务量不返点。
返点细则: 年销售额60万则返点总回款量1%, 年销售额120万则返点总回款量2%。
2.优秀业绩奖励
如一级代理商年销售额突破200万,总公司则按代理价格下调3%,返还代理商年总平均代理价格的差价。
如二级代理商年销售额突破100万,总公司则按代理价格下调4%,返还代理商年总平均代理价格的差价。
如一般代理商年销售额突破50万,总公司则按代理价格下调5%,返还代理商年总平均代理价格的差价。
3.一般代理商一次性批货总金额达到5万,批发价格下调2%。

政策支持
1.实行正规的品牌经营,为所有代理商配置统一标志,成本费发送各种产品资料、宣传资料。网站挂名,使代理商在总公司强大的互联网宣传下直接获得重要的客户资源。
2.重要节假日支持代理商的打折促销活动。
3.将收集的客户资源及时反馈给当地代理商,总代理商享有优先反馈权。
4.总代理商享有优先的产品配货权。
代理商发展的客户,如对产品有特殊的要求,总公司予以支持。
5.特殊机制奖励
如果代理商提出好的可行性方案和开发新的定制业务,所得业务费用由双方协商分成,总公司并给予“创新奖励”。
如果提供良好的市场、客户方面的信息,例如:区域性产品介绍会、行业研讨会等信息。总公司给予“信息技术费”。
6.区域性货品冲突的协调,保证代理商地区权利。
总代理商享受区域垄断权力,总公司及其它地区代理商不得对该区域进行业务开拓和受理,总公司采用国内统一零售价,保证代理商利润空间。
7.提供销售方案的设计与咨询。
如何对系列产品进行有效营销整合,每个产品在所经营项目及市场上的定位如何等等。
8.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换货支持,具体存货情况协商决定。

代理商义务
1.积极开拓市场,完成业绩定额。
2.维护总公司形象并支持公司在当地的客户服务。
3.遵守总公司相关销售制度和市场规划。

代理商申请和审批流程
1.代理商需提供: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、其它资质证明、代理商企业简单文字介绍。
2.一个工作日内提交,洽谈合作事宜。
3.签订合同。